其實,台灣目前不能算是零體罰...
如果,台灣能像外國一樣真正落實零體罰,老師們也很高興呀...
繼續看下去...
零體罰=愛的教育?
台灣目前所推行的 ,根本不是零體罰,而是『無法無天、養虎遺患、率獸食人』
台灣目前的教育政策不只是畸形,根本是異形!
畸形沒關係,只是看起來怪怪,於人無損,異形卻大有問題!
它是會殺人,是會破壞社會根本
製造動亂未來的怪獸。
台灣教育正在
複製無限的怪獸
而目前台灣教育正在複製無限的怪獸,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國中小教師
都在自己的身邊
看到目前有多少恐怖的事情發生…
你聽過有國小六年級的男生
因為看一個四年級智障男生不順眼,就把他衣服脫光,叫他趴在地上學狗叫,叫他肛門夾根樹枝當尾巴,張嘴舔他的腳踏車車輪,然後再叫一堆女生來圍觀,吐口水在他身上嗎?
你聽過有國中二年級的男生三個人
直接闖到人家客廳輪姦一個五年級女生嗎?
你聽過有五年級女生
在老師的茶杯裡面下藥,要讓老師流產嗎?
你知道有小孩因為跟同學爭吵,拿美工刀砍人一刀然後嗆聲:
『大不了我賠他醫藥費嘛!!!』
很多事情,社會大眾不會知道,因為,我們的新聞是被選擇過的
如果把現在的少年犯罪率、未婚生子率
和城鄉學業能力差距數據貨真價實的拿出來,社會大眾會真正瞭解,什麼叫做真正的恐慌!
在20年前,這些是特例,但在20年後,這些特例卻在日漸繁衍,快要變成日常!
當一個孩子不會因自己的錯事受到代價,當一個社會只會保護惡人的權利時,怪物就會開始成長。
芬蘭會留校罰坐
甚至停學!台灣呢?
台灣人習慣言必稱國外,那我們就拿外國的零體罰來談談,照台灣人X的標準,全世界都是體罰的罪惡之國!
都是殘害天使兒童的邪惡成人!
我們來看現在最夯的芬蘭好了,芬蘭確實制定零體罰,但是他們怎麼處理孩子?
天下雜誌的『芬蘭教育』這本書提到:
『學校最常見的處罰方式為放學後留在教室裡罰坐,反省不當行為或補寫功課,如果有學生危及其他學童安全或嚴重影響教學,則可面臨最長三個月的停學處分。』
零體罰,可以呀
我們照芬蘭規矩來做。
可是不行,台灣人X集團會說:
『反省行為是思想箝制!
留校罰坐是限制人身自由!違反憲法!!
停學是教師規避教育 責任!!
這學校和老師通通該死呀!!』
OK,那我們知道了,芬蘭,在台灣人X集團的眼中
是該死的罪惡之國。
紐西蘭處罰小孩
有 5種方式,你可以接受嗎?
那我們看紐西蘭,紐西蘭不扁小孩,也是零體罰國家唷,那我們照紐西蘭的規矩來做事吧。
紐西蘭處罰學生的方法通常有
1. 社區服務撿垃圾
(處罰小孩身心,造成痛苦)
2. 假日穿制服到學校進行校園服務
(思想箝制,威權再現)
3. 罰寫作業
(這是體罰體罰體罰!!無意義的抄寫!)
4. 環境清掃
(體罰體罰體罰----應該解聘這個教師!)
5. 停學
(剝奪孩子教育權利!教育部長下台!)
OK,那我們知道了,紐西蘭,在台灣人X集團的眼中
也是該死的罪惡之國。
台灣人過度保護孩子,卻不知道自己其實害了孩子。
連最文明最進步的
芬蘭和紐西蘭都在這樣傷害學生了,
我們還要談
有貴族公學和私立學院的英國嗎?
我們要談
從小訓練文法和禮儀教育的法國嗎?
我們要談
規矩嚴謹的德國奧地利嗎?
我們要談
設有懲戒室的美國嗎?
我們要談
比台灣更瘋狂更有錢的日本嗎?
我們要談
現在超越台灣的南韓嗎?
我們要談
鞭刑的新加坡嗎?
我們要談
商業之都香港嗎?
在世界的洪流裡,只有台灣人X依然堅持真正教育大愛
不罵、不站、不打、不關、不罰、不做事。
台灣有人X,我該說啥呢?
零體罰很好,但是,世界各國
都有取代體罰的懲戒策略,
為甚麼大家都要忽略這件事情?
而只會要求老師要愛!要宣導!要溝通!!
若一切只要用心靈就能解決,全世界的人早就得道成佛了!!
零體罰國家
孩童「犯罪率」最高!
還有一個數據,這是澳洲雪梨晨鋒報(雪梨最大報)的報導
『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趨勢研究
(Trendof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
對全世界大約40個國家的學校進行了調查,澳洲小學生受到欺凌的比例,比國際 平均值高約50%,是全世界小學生受欺凌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接受抽樣調查的36個國家的4 年級學生中,只有科威特、卡達、台灣和紐西蘭
的調查結果不及澳洲。』
『澳洲的維克多利亞州
警方資料也顯示,數百起嚴重犯罪案件是由
年齡不到9歲的孩子犯下的。
這些案件包括性侵犯、搶劫和縱火。
據警方透露,一些年紀輕輕的孩子
甚至還涉及非法擁有和使用毒品、偷竊汽車、擅闖民宅。』
這就是零體罰的人間仙境,紐西蘭、澳洲、台灣。
如果,這是我們教育所追求的
最終人權人本景象,我也只能講天佑台灣。
因為,我已經看到
許多令我發毛的怪獸正在成長。
零體罰很好,但是台灣,根本不是零體罰,而是放縱!
PS:在外國人眼中,停學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不是讓孩子放假在家打混,而是家長需一人向公司請假陪孩子反省改錯
而損失的金錢與薪水或因時常請假而被資遣,當然是家長自己承擔,因為,那是你的小孩,在他無行為能力之前,你需要對你的小孩負責,若你不請假,放小孩一人在家,那麼社會局會介入暫時剝奪親權,因為你沒有盡到父母責任,同時還會吃上官司。
這才是真正的教育,而非像台灣現在這樣,
老師毫無權力,卻有無限義務!
而家長就放任孩子,只出一張嘴!
零體罰,很好,我們老師雙手贊成。
如果真的按照,外國那『先進』的『人本教育』政策
和優良的『人權處罰』措施,我想,先哭的應該不是老師,而是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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